中超控股(0024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会议规则 - 所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5]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原则上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等方式通知[7] - 通知变更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顺延日期[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方可举行[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10年[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1]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