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3] 档案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重大事项进程中相关主体分阶段送达档案,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9] - 发生十类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披露重大事项后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提交档案[11] - 披露重大事项前交易异常波动报送档案[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2] 其他管理要求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并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11][12]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3]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处理并披露[15] - 违反信息泄露规定可解除中介服务合同并报送处理[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11年制度废止[19] - 该制度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相关制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