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9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6,876万元人民币[8] - 公司发起时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折合12,000万股设立股份公司[18] - 公司发起时江苏中超投资集团认购10,617万股,持股88.48%[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136,876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9]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23]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并等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3]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即可[2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2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4]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3]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43] - 拟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7]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财务资助需股东会审议[48]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56]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5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两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58]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59][6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75]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和特别决议,普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0]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范围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两个月内实施[92] 董事相关规定 - 七种情形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4] - 每年更换董事不超全部董事三分之一,辞职或违规解除不受限[9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5] - 董事会成员应有两名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95]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忠实义务有效[99]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10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11]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三日,紧急可口头通知[111][11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2] 其他规定 - 公司上级党委参与重大决策,推荐提名人选[150][151]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0]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60]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60] - 公司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6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6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7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75]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披露[1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5][186][18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9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2] - 董事为清算义务人,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3]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或45日内申报债权[197] - 公司财产清偿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98]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0]
中超控股(002471)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