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任职资格与职责 - 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4] 解聘与报告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10]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其他事项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9] - 指派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办理事务[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