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831310.46万元,2023年为513909.07万元,2022年为339372.71万元[10]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76.72万元,2023年为 - 16068.76万元,2022年为 - 16702.41万元[10]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8%,2023年为 - 9.21%,2022年为 - 8.67%[11]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4.09%,2023年为 - 8.56%[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282308.8646万元,成立于2004年11月08日,上市于2014年01月28日[9] - 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41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06件,白银产能2000吨/年[9]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7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77%,首次授予1774万股,占0.63%,预留400万股,占0.14%,占拟授予总数18.40%[6]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8]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20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9] - 董事长李光梅、董事兼总经理康如龙获授限制性股票均为46万股,各占授予总量的2.12%[21]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110人)获授1392万股,占授予总量的64.03%[22] - 限制性股票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解锁或回购库存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24]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相同[27]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28] - 若预留部分在2026年授予完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2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92元[32] - 2025 - 2027年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年考核一次[37] - 2025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85%,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基于2024年增长率≥20%,总资产周转率不小于1.7次,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长20%[37] - 2026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6%,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基于2024年增长率≥50%,总资产周转率不小于1.9次,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长50%[37] - 2027年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6.15%,营业收入(不含贸易收入)基于2024年增长率≥80%,总资产周转率不小于2.2次,研发费用较2024年增长80%[37] - 选取16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39]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五档,解锁比例分别为A档100%、B档100%、C档100%、D档80%、E档0%[4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研发费用增长率[43] - 假设2025年7月授予,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成本约为4152.34万元,各年摊销金额分别为2025年41523400.00元、2026年7785637.50元、2027年15571275.00元、2028年11418935.00元、2029年5190425.00元、2030年1557127.50元[49][50] 计划流程与规定 - 本计划需经湖南省国资委审核批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实施,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2]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2] - 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5]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56] -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5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59][60] - 本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60] - 若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公司将回购并库存相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 - 激励对象违反规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情节严重的,董事会有权追回已解除限售获得的全部或部分收益[61]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包括担保[6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 - 激励对象收益需按法规交税,同意公司代扣代缴[64]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继续执行[67]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67]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为降职或免职,公司董事会可调整未解除限售股票额度[69] - 激励对象离职,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按授予与市场价格孰低原则回购注销[69] - 激励对象退休,未解除限售的股票以授予价格加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利息回购注销[70] -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已获授股票按计划进行,个人绩效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70][71]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计划和协议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72][73]
湖南白银(002716) -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