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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60533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沪光股份沪光股份(SH:605333)2025-07-03 18:00

公司架构 - 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权[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1名[26] 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多项条款修订,包括表述统一、注册登记机关变更等[4][6] - 《公司章程》修订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37]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2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7] - 发起人成三荣认购17600万股,持股比例80%;金成成认购4400万股,持股比例20%[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6776081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0]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3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等[30] - 修订后内部管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