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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301117)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佳缘科技佳缘科技(SZ:301117)2025-07-03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2年1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307.33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916.8620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9,168,62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王进持股1650.275万股,持股比例53.23%[21] - 发起人朱伟华持股600.1万股,持股比例19.35%[21] - 发起人朱伟民持股450.125万股,持股比例14.52%[21] - 发起人厦门嘉德阳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0万股,持股比例8.38%[21] - 发起人成都佳多吉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0万股,持股比例3.23%[21] - 发起人冯治勇持股40万股,持股比例1.29%[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4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非关联交易中,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2] - 非关联交易中,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3] 担保与会议相关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股东会相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5]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89]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通报候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9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108] -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2名,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11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非独立董事三名(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两名[133]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3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152][153][154][15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74]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