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日常经营相关可免[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报董事长批准,总经理有关联关系则由董事会审议[1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4]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资助时,公司可提供,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委托理财[14]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5]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16]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17]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应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判断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20] - 高溢价或低净资产收益率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20] - 公司不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21]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2] - 违规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应在一个月内清偿[24] - 未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的关联交易,应在一个月内上报情况[24]
金道科技(30127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