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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科技(3012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道科技金道科技(SZ:301279)2025-07-07 18:0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各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职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工作时间与会议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事项审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4] 沟通与支持机制 - 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0] - 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条件,保证同等知情权[31]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32]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和资源获取[32]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每年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3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