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修订)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规则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5%,3日内编报告书并公告,期间不得买卖(特殊除外)[12] - 权益股份达5%后,每增减1%,次日通知公司并公告[12] - 权益股份达5% - 30%,编详式变动报告书,符合规定应聘请财务顾问[12] - 权益股份达30%继续增持,应采取要约方式[13] - 权益股份达30%一年后,每12个月增不超2%可免要约[13] 控股股东增持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增持(特殊按原预约算)[14] - 季报、业绩快报、预告披露前5日不得增持[14] - 权益变动报告、公告期限内及后2日不得增持[14] - 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再买入[14] 控股股东减持限制 -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形下不得减持[15]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要求 - 转让应保证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16] - 转让前调查受让人并消除损害情形[16][28] - 转让时确保董事会及管理层平稳过渡[17] 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要求 - 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并配合公司工作[19] - 特定情形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0] - 获取未披露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和保密[21]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信息[21] - 传媒报道或传闻应告知公司披露[22] 规范生效 - 本规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