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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0027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天赐材料天赐材料(SZ:002709)2025-07-07 20:16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1] 文本与发布形式 - A股信息披露文件用中文文本,H股除规定外用中英文文本[3] - 公司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13] 披露时间要求 - A股年报4个月内、半年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披露[16] - H股年报4个月内、中期报告3个月内、年度业绩公告3个月内、半年度业绩报告2个月内披露[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8] 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 - 半年度报告拟依据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需审计[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31]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披露[3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3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项[4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项[4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项[40]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预告[33]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半年度结束十五日预告[35]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35]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35] 其他要求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致歉说明[36] - 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披露[42] - 临时报告按重大信息收集、起草、审批、披露程序进行[43] - 重大事项触及董事会决议等时点需及时披露[45] - 公司信息披露应通过指定报纸和网站发布公告[4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符合条件应及时披露[60]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6]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虚假记载等应担法律责任[57]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57] - 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7]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要专卷存档保管[59] - 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络事务要做好电话记录存档[59] - 公司名义对相关单位正式行文须经董事长或指定董事审核批准[5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59]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9] 制度生效与制定 - 本制度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备案并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61] - 本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7月[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