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8] - 董事辞任生效后三年内、任期届满后一年内,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3]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5]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16] - 独立董事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需六十日内完成补选[31]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审议批准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重大投资事项[17] - 董事会可审议批准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等事项[17] - 董事长可审议批准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等事项[2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41]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四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如需变更,应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4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8] - 若有持有公司投票权10%以上的股东或董事在审议事项中有重大利益冲突,有关事项应以董事会会议方式处理[50] - 表决票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53] - 董事会会议应全程录音,记录内容涵盖会议届次等多方面[61]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64] 提案与决议 -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提案需符合相关条件[33] - 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等由总经理拟订后由董事长向董事会提出[33] - 有关公司人事任免议案,董事长、总经理应根据提名委员会审议结果按权限提出[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56] - 公司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6] - 因特定情形收购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56]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57] 其他 - 公司需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27]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27]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1]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24] - 董事未按规定签字确认且无书面说明等视为完全同意会议内容[62]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负责,违规致损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6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66] - 董事长督促经营层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66] - 出现三种情形时董事会应及时修订议事规则[68] - 议事规则修改事项按规定披露[69] - 议事规则自公司发行H股股票经备案并在港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70]
天赐材料(0027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