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低于30万元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0] - 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年度累计超300万元、单笔30 - 30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0] - 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年度累计超1000万元、单笔3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由股东会批准[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0.5%、同一关联法人年度累计超1000万元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由股东会批准[1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决策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3] 文件保存与执行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20]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20] 特殊规定 - 上市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6]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及披露[16]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7]
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