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300659) - 中孚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7月)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2] 选聘要素与方式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审计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8] 人员轮换规则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文件保存期限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选聘与解聘时间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15日通知[11] 续聘评价要求 - 审计委员会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评价,否定性意见应改聘[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提议启动工作等多项内容[5]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如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事务所等[15] - 审计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应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包括监督审计工作开展等[23] 违规处理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