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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凯普(3015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达利凯普达利凯普(SZ:301566)2025-07-10 20: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开临时会议[9][10]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6][17]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0] - 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不同决议矛盾时,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2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会议暂缓表决[25]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