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激励计划审议时间 - 2024年6月1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4年7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 - 2024年7月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9] - 2024年8月26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 - 2025年7月9日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11] 激励计划相关数据 - 首次授予14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27.15万股[13] - 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为18.33元/股[15] - 5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3.70万股,3名绩效“C”评级作废0.21万股,共作废3.91万股[17][18] - 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1.35%,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25] - 139名激励对象2024年绩效“B”及以上,归属比例100%;3名“C”评级,归属比例50%[26] - 董事、高管等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85.60,对应金额34.24,占比40.00%[33] - 其他135人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232.80,对应金额92.91,占比39.91%[33] - 激励计划总计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318.40,对应金额127.15,占比39.93%[33] 其他事项 - 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每10股派现金红利4.3447元,摊薄后每股0.41317元[15]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21] - 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36] - 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