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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002192) -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融捷股份融捷股份(SZ:002192)2025-07-11 18: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20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59,655,203元[2] - 公司总股本为259,655,203股,全部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时可收购股份[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等诉讼[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应承担赔偿责任[9][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4][15][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3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4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7]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5][6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5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派发[67]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0]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