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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先惠技术先惠技术(SH:688155)2025-07-11 18:01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1]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行为[10]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多项条件[14] 用途变更规定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16] 节余与超募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免特定程序[20]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注销,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或独财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22] 资金置换与核查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需在6个月内实施[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5] - 保荐或独财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违规处理 - 未经审议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责任董事需赔偿损失,情节严重可罢免[30]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造成损失,公司向责任人追偿并要求赔偿[3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