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 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