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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603038) -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华立股份华立股份(SH:603038)2025-07-11 18:0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