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7] - 董事会每届期限为三年,董事任期与之相同,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期限为两年[8][9]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相关人员[11][18] - 八种情形下董事长应召开临时会议,十日内发通知且至少提前五日送达[11][12][18]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 委员会设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2] 选举与辞职规则 - 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三种情形下董事辞职自新董事选任之日起生效,否则自报告送达时生效[8] 会议通知与处置权 - 会议通知提前十日(定期)或至少提前五日(临时)送达,方式多样[18] - 董事长紧急情况有特别处置权,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8] 会议变更与举行条件 - 临时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交易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21] 董事委托与撤换 - 一名董事不超两名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23]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3] 决议通过规则 -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表决与提案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2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2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2]
华立股份(60303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