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600780)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5]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可能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6]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2] 日常管理 - 证券部负责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3]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保存至少十年[15][21]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6] - 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情况至监管部门[20]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须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档案登记表并核实信息[16] - 经内部审核后董事会秘书负责备案档案登记表[16]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20]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