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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德科立德科立(SH:688205)2025-07-14 18:0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下称"《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及《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使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