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科立(688205)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具体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 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 (二)有利于公司资源合理配置; (三)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