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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7-13)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SH:600580)2025-07-14 18:00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作出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以《公司章程》中的界定为准。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下同)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1/2 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