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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7-13)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SH:600580)2025-07-14 18:0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特制定《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 作,并接受其领导和制约。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