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600079) - 人福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1]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违规买入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6]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1] 实施与监管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提案具体方案[20] - 上交所可对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的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3] - 证监会可责令限期改正,严重时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3] 规则施行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