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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00056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渝三峡渝三峡(SZ:000565)2025-07-14 18:01

内审人员与管理 - 公司应设内审机构并配不少于2名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10] - 内部审计工作由董事长直管,可委托一名公司领导协助管理[5]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7] 审计流程与权限 - 内审机构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业务经批准可实施审计时送达[19] - 内审机构可对严重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15] - 内审机构可对可能被转移等资料经批准暂时封存[16]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内审机构应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党组织审定、董事会批准[14][18] - 内审机构应向公司党组织、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27] -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审稿须报党委会审批[23] 被审计对象责任 - 被审计对象应配合内审工作,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18] - 被审计对象有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书面意见[21] - 被审计对象应在审计报告送达60日内报送整改情况[24] 制度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部审计制度》废止[3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