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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科材料(600255) - 鑫科材料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SH:600255)2025-07-14 18:15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债券上市挂牌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临时报告在知道或应当知道重大事项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需披露临时报告的情况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18] - 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18] - 承担他人债务或对同一担保对象实际代偿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8] - 新增借款、对外提供增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19] - 作出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5%等决定[19] 其他披露要求 - 按规定编制、报送和披露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12] - 年度财务报告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报告由事务所和至少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14]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在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延期公告[14]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整改情况[15] -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及时披露更正公告和更正后的文件[9] - 已披露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21]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信息披露遵循制作、审核、审议、公告、报送、归档等流程[22][23]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豁免或暂缓披露[24] - 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符合相关条件[24]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不符合规定或事由消除及时披露[25]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主管部门[26]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6]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6] 资料保管与保密 - 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公司债券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5年[31] - 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对未公开信息保密[33] - 与特定对象沟通签署承诺书明确保密义务[33]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6] 特定事项报告与披露 - 董事等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方认购等公司债券及时报告并披露[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在重要提示说明情况[30]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其他事项 - 关注债券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核查传闻并发布澄清公告[37] - 下属子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38] - 对违规责任人可采取降低薪酬等处罚措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