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办负责日常事务[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有组织活动、研究规则等职责[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9]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0] 信息披露要求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及时披露主要内容[11]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1] - 指定经认可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 其他管理规定 - 用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注重互联网提效降本[11] - 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1] - 各所属部门信息反馈负责人及时向证券事务部报告披露事项[11] - 相关人员未经培训和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2] - 可自愿披露法规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12]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需列明风险并及时更新[12]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3] - 受处罚等情形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办理[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15] - 制度发布公司为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