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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688669)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聚石化学聚石化学(SH:688669)2025-07-14 20:30

公司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1,333,334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定比例(未提及具体比例)[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5][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于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股东大会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员[1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21]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责[21] - 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多项标准[22]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应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每年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26]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3] - 公司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利润,两次利润分配间隔不少于六个月[3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4]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3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9]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39] 制度修订 -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16项公司治理制度[4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7项拟修订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42] - 拟修订制度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