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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聚石化学聚石化学(SH:688669)2025-07-14 20:31

会议召集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应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主持[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5]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会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 临时会议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8]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9] 会议表决 - 董事会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或书面表决[11] - 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11]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2] 特殊情况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提案未通过且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5] - 董事会决议公告按上交所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6] - 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6]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