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68866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3]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1] 决议流程 - 决议生效需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并经主持人宣布,委员签字[1] - 委员或指定人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2] 会议记录 - 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 - 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4]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5]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6] - 由公司董事会制订、修订及解释[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9]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