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83803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经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5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限[6] 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6]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特别职权同理[6] 其他规定 - 行使职权情况需披露,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7] - 未设相关委员会时,审查被提名人资格并提建议[8] - 制作会议记录,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