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83803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流程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变相改变用途等[6] - 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9] - 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使用[9] 募投项目相关规定 - 搁置超一年、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需重新论证[12]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由董事会决议[16] 闲置资金处理 - 可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投资理财产品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3]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条件,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披露[15]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视为变更,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16] 节余资金处理 - 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超200万元或超5%需董事会审议,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需股东会审议[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3]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3] - 保荐机构、主办券商定期现场检查并出具报告披露[23] 违规处理 - 相关责任人违规除接受监管处罚,公司视情节处分并可要求赔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