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于2010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10] - 2011 - 2016年多次核准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并完成新增股份登记[1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25928614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925928614股[14][21] - 唐山港口投资等三家公司设立时认购股份及占比分别为247560000股(41.26%)、183720000股(30.62%)、95400000股(15.90%)[2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事等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等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8]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诉讼[35] - 审计委员会等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直接起诉[3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2] 担保与会议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4][45]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5]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5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7]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6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1] - 多种情形人员不能担任董事[80][81] 公司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8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8] - 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78] 交易审议权限 - 对外投资等交易不同标准由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不同金额标准由董事会或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2][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0][121]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2] - 多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9] - 公司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40][14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41]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