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4] 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其他规定 - 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资料和筹备会议[5][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2]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