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15]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2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公司1年内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2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4] - 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计算标准达到或超过40%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4]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6]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取消,提案不得取消,否则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29]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7] 表决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累积投票制下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49]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0]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7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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