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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中国海防中国海防(SH:600764)2025-07-15 16:46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等持股5%以上人员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财务资助规则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16]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交易标的类别相关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关联交易金额[17][18]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 资产购买规定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25] 关联财务公司交易规则 - 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8] - 与关联财务公司签协议,在资金存放前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29] - 与关联人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制定风险处置预案[30] - 与关联财务公司或控股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披露利率确定方式并对比说明[30] - 与关联人签金融服务协议,在协议期间每年披露预计业务情况[30] - 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评估并披露[31] 日常关联交易规则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金额提交审议[34] - 日常关联交易数量多,可预计总金额并按结果提交审议[3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决策和披露义务[38] 免审议披露情况 - 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和义务的交易可免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39]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担保可免审议披露[40] 关联交易协议规则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变化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审批[42] 关联交易定价规则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43][44]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包括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44][45] 制度相关定义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47] - 公司关联董事为交易对方、其控制人等情形的董事[47] - 公司关联股东为交易对方、受其控制等情形的股东[48] 制度执行规则 - 制度未尽事宜与相关规定冲突时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4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