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60076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审计委员会工作设置 - 下设工作组,由内部审计机构牵头开展具体工作[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13] -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审阅相关报告并督促整改[15]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会议须有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0] 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3] - 须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须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23]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3] - 须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3]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 修改权、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