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部设置与管理 - 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6] - 审计部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人需专职,且财务部门负责人不得担任[6] - 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领导下或与财务部合署办公[6] 审计部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审计部工作职责 - 对公司各机构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评估[9] - 对公司各机构及参股公司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9]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关注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9] - 将特定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0]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及时审计[11][12][13]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准则遵守、政策估计等内容[14] - 审查信息披露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流程等方面[15] 审计部权限与处理权 - 审计过程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等多项权限[16] - 根据结果有责令上缴收入、退还资产等处理权[20] 其他相关要求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3] - 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内部控制报告[24] - 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建立审计部激励约束机制,对违规人员追究责任[29] - 违反审计制度的部门、个人和审计人员将视情节处分或追究刑责[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