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60161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发行申请 - 嘉泽新能源于2025年2月13日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2月21日被受理[1] - 本次发行保荐工作由国泰海通证券承担[1] 人员变更 - 签字律师由张莉、刘攀变更为张莉、徐定辉,刘攀因工作变动离职[1] - 国泰海通证券复核认为两位新律师已履职,同意变更,变更交接有序无不利影响[2]
发行申请 - 嘉泽新能源于2025年2月13日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2月21日被受理[1] - 本次发行保荐工作由国泰海通证券承担[1] 人员变更 - 签字律师由张莉、刘攀变更为张莉、徐定辉,刘攀因工作变动离职[1] - 国泰海通证券复核认为两位新律师已履职,同意变更,变更交接有序无不利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