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适用范围与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管和相关人员[5]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7]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披露前或重大事项期间负有保密义务[8] - 接收和使用未公开信息的外部方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买卖证券[11] 报送流程与要求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部门、分管副总、董秘审核,重大信息需董事长批准[10] - 报送信息时应提供《保密提示函》,提醒接收方保密[10] 违规处理与回复 - 外部方违规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追究责任[12] - 获得公司信息人员需在接收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21] 办法生效与修订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