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动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8]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在上交所网站披露[10] 买卖限制与责任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公司及其董高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承担法律责任[15] 管理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 董高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合规性[15] - 持股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特定规定执行[1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执行,修订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