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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天利科技天利科技(SZ:300399)2025-07-15 19:0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辞任时公司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份与财务资助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9760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除外[15] 董事规定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2] - 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需增加公司职工代表董事[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20]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5] - 《公司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管理层办理备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