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1]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5] 需披露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需披露[1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性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0]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8]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26] - 业绩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7]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并报备[17]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8] - 公司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以明确警示性文字列明风险因素[24] 相关人员责任 -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37] - 董事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8] - 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书面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4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对提供信息真实性等负责[41]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7]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信息保密工作承担首要责任[47]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8] 信息管理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43]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4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41]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51]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其他规定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特定情况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3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2]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特定文件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33] - 公司进行特殊业务活动需向对方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签署保密协议[47] - 公司控股股东等未及时报告等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分并要求赔偿[4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55]
天利科技(30039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