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利科技(3003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7月)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改聘要求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信息披露与评价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12] - 审计委员会需在审计完成后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事后评价[17]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包含在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7]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处理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则报告司法机关[17] - 经股东会决议,有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不再选聘[17] - 依据制度处罚相关主体,董事会应按要求及时报告[17] 其他 - 选聘执行专项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参照本制度程序[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19] - 本制度实施后,相关法规和规定变动遵照执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