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任职限制与披露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形不得被提名担任总经理[4] -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情况[5] 辞职与履职要求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相关情况,按聘任合同执行程序[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仅在公司领薪[7]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8]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董事会负责,维护公司资产保值增值[9] - 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经济指标,制定激励与约束机制[10] - 总经理行使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0]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或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总经理可随时召集,特定情形下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召开[16] - 总经理办公会采取集体讨论、总经理决策的议事方式,意见不一致时由总经理裁定[16] 报告与评价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保证报告真实性[20][21]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方案报董事会审批[22]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参照考核指标发放[22] 其他规定 - 原《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12年4月19日起实施,本细则生效后其同时废止[25]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经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2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遇特定情形需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14] - 总经理决定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14] - 总经理应对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承担责任,决定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人员负赔偿责任[18]
丰华股份(600615)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