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股份(600615)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4] 补选与审议 - 董事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 - 股东会解除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董事会解除高管职务需出席董事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义务与减持 - 董高忠实义务在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有效[7] - 董高就任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9] - 董高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异议与复核 - 离任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