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5月5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25,770股[5] - 公司于199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624,61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5,624,610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符合特定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及股份数量限制[17] - 特定条件下公司可因维护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等[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62] - 选举董事在特定情形下采用累积投票制[64]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任意连续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 不同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情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113]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3年均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1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4][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实施,原2024年10月28日章程废止[145]
丰华股份(600615) -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